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公示
2024-12-08 10:05:02
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公示 | |||
建设单位 | 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项目地址 | 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4号之4厂房1层 | ||
项目性质 | 新建■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
项目负责人 | 林巍 |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联系人 | 林建军 | 编制单位联系电话 | 0592-5555656 |
项目简介 | |||
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成 立于2020年,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加工制造业、军事工业等领域对材料的要求越来越高,常规传统材料难以满足高科技工业发展对材料的要求。因此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投资3000万元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翔岳路4号之4厂房1层(出租单位:厦门高新技术创业中心有限公司)建设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要从事研发制备用于半导体、核工业、航空航天航海、医疗等领域的钽涂层、钨涂层、钼涂层、碳化钽及铼涂层等稀有金属CVD样品,年研发制备钽涂层、钨涂层、钼涂层、碳化钽及铼涂层等稀有金属CVD样品5t,研发样品仅提供客户试验或试用。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已于2021年1月22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管理委员取得《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编号:厦高管经备2021045)(以下简称“备案证明”)。 |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 |||
用人单位在正常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包括 化学因素:氯、氯化氢; 物理因素:噪声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经现场检测,建设项目各工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 |||
评价结论与评审情况 |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建设项目行业编码为M7320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依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的规定,建设项目属于第九类“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中的第(一)类“研究和试验发展”第2小类“M732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对照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将建设项目定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令第90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7]37号)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于2024年11月19日在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组织有关专家召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会议,评审组由3名专家组成(专家名单附后),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评价机构)等单位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一车间副主任杨绪涛主持,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概况的介绍及评价机构对《厦门中材航特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号:环安职控评〔2023〕005号,以下简称《控评报告》)的汇报,对现场进行了实地勘察,通过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控评报告》评审意见 1.《控评报告》对建设项目概况进行了描述; 2.《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价; 3.《控评报告》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价; 4.《控评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进行了分析、评价; 5.《控评报告》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情况分析、评价; 6.《控评报告》对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 7.《控评报告》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 8.《控评报告》对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进行了分析、评价; 9.《控评报告》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进行了分析、评价; 10.《控评报告》对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进行了预期分析; 11.《控评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和建议基本合理、可行; 12.《控评报告》评价结论正确。 13.对《控评报告》的建议: (1)细化项目背景介绍; (2)补充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的佐证材料: (3)完善原辅材料情况。 二、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验收意见 1. 建设单位设置了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2. 建设单位制定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 建设单位建立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 建设单位建立了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 建设单位实施了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6. 建设单位对工作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7. 建设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并组织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 8. 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9. 建设单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10. 建设单位为劳动者个人配备了符合要求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11 建设单位建立了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2. 对现场的建议: (1)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明; (2)在碱液喷淋塔附近补充洗眼装置; (3)应急药箱补充点检表和酸碱中和药剂。 专家组同意通过《控评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现场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按照评审意见组织相关人员对《控评报告》和职业病防护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并经专家组签字确认后,形成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过程报告按相关规定上报并存档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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