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空压机制造基地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示
2025-06-16 14:03:19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空压机制造基地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公示 | |||
建设单位 |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 ||
项目名称 | 空压机制造基地工程项目 | ||
项目地址 | 厦门市同安区同翔高新城片区布塘中路与银鹭大道交叉口西南侧 | ||
项目性质 | 新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技术引进□ | ||
项目联系人 | 苏小勤 | 联系电话 | / |
公示信息类别 |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 ||
评价报告编制单位 | 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 | ||
编制单位联系人 | 黄雯海 | 编制单位联系电话 | 0592-5555656 |
技术服务项目组人员 | 苏东晓、张孝露、刘安东、谢志生、黄雯海、尤明灿 | ||
项目简介 | |||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成立于1991年1月18日,原地址位于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西柯街611号。 建设单位专注于提供节能、高效、稳定的空气动力,是以压缩机主机自主研发设计、生产为核心,并进行空气压缩机整机以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综合性压缩空气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建设单位经过30多年的专业化生产制造,培育出旗下优质空气压缩机品牌“捷豹 JAGUAR”,产品包括螺杆式压缩机、螺杆真空泵、鼓风机、无油螺杆机、活塞式压缩机等系列以及干燥机等相关配套设备及配件。 由于原地址已规划为非工业用地,建设单位拟搬迁至厦门市同安区同翔高新城片区布塘中路与银鹭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建设“空压机制造基地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拟建项目”)。 拟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19820平方米,用地面积约115504平方米,拟建设螺杆空压机、真空泵、干燥机等生产线,拟购置卧式加工中心、激光切割机、螺杆磨床等先进仪器设备。产线扩建后将应用70多项空气压缩机核心专利技术,产品将广泛应用于新能源、半导体、装备制造、汽车、冶金、电力、电子、医疗、纺织、食品等领域。项目达产后,可实现压缩机系列产品、真空泵及后处理产品等约11万台的年生产能力。 拟建项目已于2023年9月26日取得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备案证明,备案编号:厦同外资备[2023]072号。 | |||
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预期接触水平 | |||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 (1)化学有害因素:其他粉尘(铁合金)、木粉尘、电焊烟尘、二氧化钛粉尘、其他粉尘(环氧树脂)、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氮氧化物、臭氧、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乙二醇、丙酮、松节油、碳酸钠、硫酸钡、2-丁氧基乙醇、镍及其无机化合物、铬及其无机化合物、钼及其化合物、氢氧化钠、硫化氢、氨; (2)物理因素:噪声、激光、紫外辐射、工频电场。 本次评价结合拟建项目生产工艺、自动化及机械化程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及程度,在建设单位提供现有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并采取本评价报告提出的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充措施及建议后,对拟建项目各工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进行预测,预期接触水平均小于职业接触限值。 | |||
评价结论与评审情况 | |||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GB/T 4754-2017/国统字〔2019〕66号),拟建项目属于C3442 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拟建项目系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 评审情况(包括评审时间、主持人、评审人员、评价结论、评审意见等): 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于2025年5月22日组织公司有关人员、福建省环安检测评价有限公司(评价单位)有关人员和3名职业卫生专家(评审组名单附后),在厦门召开了《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空压机制造基地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号:环安职预评〔2025〕001号),以下简称《预评价报告》)评审会。会议由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环安主管苏小勤主持,评审组听取了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情况的介绍和评价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一、《预评价报告》的编制符合职业病防治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 二、《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工作制度、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等描述清晰; 三、《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施工期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对劳动者健康影响与危害程度的分析、评价较为全面; 四、《预评价报告》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措施进行分析、评价,并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五、《预评价报告》明确了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评价结论正确。 六、评审组建议: 1、完善类比企业职业卫生调查; 2、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分析与评价; 3、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分析与评价。 评审组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评审意见对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进行修改完善,并对最终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合规性负责。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工作过程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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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92-5555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