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实施!|国标《地下水质量标准》发布全文,24年首次更新,93个因子

2018-04-24 00:00:00


近日,国土资源部组织修订的《地下水质量标准》,经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发布。该标准将于2018年5月1日实施。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规定了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及限值,地下水质量调查与监测,地下水质量评价等内容。适用于地下水质量调查、监测、评价与管理。与修订前相比,新版标准将地下水质量指标划分为常规指标和非常规指标,并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做了进一步细分,水质指标由39项增加至93项,其中有机污染指标增加了47项。该标准的修订将为全国地下水污染调查评价和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实施提供支撑。

新、旧地下水质量标准中关于场地筛选值116项指标,除了涵盖的指标数量上有差别,在一些指标的限值上也有所不同,例如:砷。在旧标准中,砷的标准值为≤0.005(Ⅰ类)、≤0.01(Ⅱ类)和≤0.05(Ⅲ类);在新标准中,砷的标准值为≤0.001(Ⅰ类)、≤0.001(Ⅱ类)和≤0.01(Ⅲ类),新标准对砷的限值更加严格。

当然,也有指标标准值上调的,例如:铍。在旧标准中,铍的标准值为≤0.00002(Ⅰ类)、≤0.0001(Ⅱ类)、≤0.0002(Ⅲ类)、≤0.001(Ⅳ类)和>0.001(V类);在新标准中,铍的标准值为≤0.0001(Ⅰ类)、≤0.0001(Ⅱ类)、≤0.002(Ⅲ类)、≤0.06(Ⅳ类)和>0.06(V类),新标准对铍的限值更加宽松。

新版标准增加了苯、甲苯、乙苯、二甲苯(间、对、邻-二甲苯)、苯乙烯、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顺式和反式之和)、1,2-二氯乙烷、1,2-二氯丙烷、氯乙烯、四氯乙烯、二氯甲烷、1,1,1-三氯乙烷、1,1,2-三氯乙烷、溴仿、五氯酚、2,4,6-三氯酚、氯苯、六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1,2,4-三氯苯、荧蒽、苯并[b]荧蒽、苯并(a)芘、蒽、萘、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2,4-二硝基甲苯、敌敌畏、乐果、多氯联苯(总)等38项指标及限值。目前,还缺少1,2,4-三甲苯、1,3,5-三甲苯、六氯丁二烯、1,2,3-三氯丙烷、1,1-二氯乙烷、1,1,1,2-四氯乙烷、1,1,2,2-四氯乙烷、六氯乙烷、二氯溴甲烷、氯二溴甲烷、二硫化碳、双(2-氯异丙基)醚、甲基叔丁醚、丙酮、苯酚、2-氯酚、4-甲酚、2,4-二甲酚、2,4,5-三氯酚、邻氯甲苯、对氯甲苯、1,3-二氯苯、芘、菲、屈、苯并(g,h,i)苝、苯并[k]荧蒽、茚并(1,2,3-cd)芘、苯并(a)蒽、芴、苊、苊烯、二苯并(a,h)蒽、2-甲基萘、2-氯萘、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N-亚硝基二丙胺、苯胺、邻甲苯胺、4-氯苯胺、N-亚硝基二苯胺、偶氮苯、硝基苯、咔唑、狄氏剂、滴滴滴、滴滴伊、艾氏剂、异狄氏剂、氯丹、硫丹、石油烃等55项指标的地下水质量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地下水不适用于地下热水、矿水、盐卤水。
引用标准:
GB5750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地下水质量分类及质量分类指标:

1.  地下水质量分类
依据我国地下水水质现状、人体健康基准值及地下水质量保护目标并参照了生活饮用水、工业、农业用水水质最高要求,将地下水质量划分为五类:
Ⅰ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低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Ⅱ类 主要反映地下水化学组分的天然背景含量适用于各种用途。
Ⅲ类 以人体健康基准值为依据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及工、农业水。
Ⅳ类 以农业和工业用水要求为依据除适用于农业和部分工业用水外,适当处理后可作生活饮用水。
Ⅴ类 不宜饮用其他用水可根据使用目的选用。

2. 地下水质量分类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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