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再发三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

2019-02-21 00:00:00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料油墨制造》《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和《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9年3月13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将按照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马光军

电话:(010)66556810


联系人: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王军霞

电话:(010)84943175

传真:(010)84943136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

邮政编码:100012

邮箱:wry@cnemc.cn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料油墨制造(征求意见稿)

3.《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料油墨制造(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征求意见稿)

5.《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化肥工业―磷肥、钾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征求意见稿)

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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